电子脚镣本质上是一种GPS卫星定位器,用途是限制被约束人的活动范围,当被约束人的活动超出了规定范围或者擅自摘掉时,电子脚镣的警报系统就会被触发,管制人员立即出动将其控制住。
相同的技术广泛应用于驾校的考试车辆,在训练或者实操考试时,当车辆轮胎超出GPS划定的范围时,警报系统就会被触发,以此为依据判定考试不合格。
可见电子脚镣技术只是一种很普通的卫星定位装置,谈不上具有多强大的技术,它本身并不具备对被约束人的强制约束功能,如果被约束人执意逃跑或者擅自摘下,那么它除了发出警报以外,其它什么功能都发挥不了。
我们以国产IP67型电子脚镣举例说明:第一、材质。它的外壳材质为ABS工程塑料,环带材质为TPU高分子软质橡胶,就材质而言,该型电子脚镣与普通手表电话、手环没有区别。
第二功能。该型电子脚镣采用GPS/GPRS芯片定位,除了实时定位功能以外还具备SOS一键求救功能、电子警报功能、实时语音喊话功能、电子围栏功能、活动轨迹查询等等。
下图为带着电子脚镣的孟女士,她的人身自由将会被这个像电子表一样的东西所限制,GPS定位系统每2秒就会刷新一次所在位置,一旦活动范围超出允许范围就会发出警报。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电子脚镣并不具备实质性的约束功能,并且能够被轻易拆除,那它做为一种戒具的存在价值在哪里呢?
事实上电子脚镣的确不具备“戒具”应有的功能,所以它的作用只能是“防君子而不防小人”,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囚犯、嫌疑人等被约束对象都适合使用电子脚镣。
对于一些穷凶极恶的囚犯、嫌疑人来说,传统钢制手铐、脚镣无疑是最合适的戒具;而对于那些相对温和的、表现良好的受约束对象而言,使用电子脚镣就显得非常人道了。
当然了,对于那些刑期已过、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犯人而言,电子脚镣也是极好的监视手段,既能约束其活动范围,又能最大程度上留存颜面。
鉴于电子脚镣的诸多优点,我国于2004年开始广泛应用于司法领域,只是说它过于隐蔽,我们之前对于它并未产生多少存在感。
直到孟晚舟被加拿大无理羁押以后,大众才开始认真关注这种“文明戒具”,孟在受到政治迫害的1000多天里,每天都要在脚踝上佩戴电子脚镣,活动范围被加方限制在住所以及法院之间。
下图为国产某品牌儿童电话手表,它的材质、功能均与电子脚镣基本相同,都是利用卫星定位系统和无线通信原理来实现实时监控。
可见电子脚镣的作用与传统戒具完全相同,区别在于传统戒具是强制限制被约束人的人身自由,而电子脚镣则是依靠被约束人自觉接受限制,它的价值也在于此。
文章最后我们来解答第二个问题——电子脚镣能自己摘掉吗?
很显然,做为一种执法戒具,擅自摘掉电子脚镣是违法的,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自己是不能摘掉电子脚镣的,一旦电子脚镣的警报装置被触发,被约束人就会被判定脱离监控,性质与逃跑无疑。
从单纯的性能来说,电子脚镣并不具备硬件上的“防拆除”,毕竟它的环带只是一种橡胶材质,用剪刀就能将其轻松剪断。
擅自摘掉电子脚镣的案例并不鲜见,比如说2014年台弯就出现过——一名性侵惯犯在获得假释后就擅自将佩戴在脚踝的电子脚镣用水果刀割掉环带,失去监控后再次犯案。
所以说电子脚镣只是一种“防君子而不防小人”的文明戒具,既没有强大约束功能,也不具备硬件上的防拆除作用,只适用于那些真心悔改、自觉遵守规定的犯人。
下图为智能手环,它集卫星定位、通信功能于一身,就功能而言,智能手环要远远强大于电子脚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