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看上去不起眼,没想到是大案”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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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二年腊月初十,王店村窜来一条流浪狗,据说咬伤了村民,接连两天在村南头的土岗上,时而乱窜,时而坐在那里哀嚎几声。

村民们恐惧了,认为一定是疯狗,便将其打死并抛入过去生产队废弃的菜窖里。第二天,爱吃狗肉的刘德庆悄悄钻进窖里,想拿回去打牙祭,谁知,窖里有一堆新土,往下一扒,居然露出了一只人脚!刘德庆连忙丢下狗子,奔回村里。

闻讯赶来的警方很快得出,这里不是第一现场,可是死者是谁?和狗子有没有关系?由于死者面容被凶器严重毁坏,被砍得近乎破碎的头被一个化肥袋子包裹着,在寻找尸源的同时,警方从狗子着手,重点调查丢失狗子的农户以及这个化肥袋子的来源。

很快有了线索,距此地大约七八里,曾岗村村民曾照山于六前天,也就是腊月初八失踪,随后家里养了七年的狗子也无影无踪!经辨认,狗子是曾家的,进一步辨认破碎的头部,死者正是曾照山!据死者妻子回忆,腊月初八下午三点左右,曾照山骑着自行车去镇上农村信用社取钱,准备过年为老少添身新衣服,再置办些年货。临出门时,小狗花花也跟在后后。谁知,这一去没了踪影,虽己经去县里报案,也没有得到音讯。

警方决定从案发地王店村查起,重点寻找化肥袋的出处,但这样的化肥袋在当时的农家里太普遍,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十个八个的。可是,村民王庆来一眼便看出这是自己的堂兄,单身汉王庆福的。原来堂兄与同村一个叫王运生的,合伙在山脚下承包了二十来亩鱼塘,并在塘边建了一个养猪场,如今基建工程己经完成,打算春节过后引进种猪。王庆来清楚地记得,堂兄曾用这个袋子为建猪厂的瓦工们送过馒头,如今袋子边上系着的半尺左右的红色尼龙绳还在,当时他也在工地帮工。

警方立即来到养猪场,但里面只有合伙人王运生一人,他说王庆福最近一直没有来,自己也不知他的去向。显然,王庆福有重大作案嫌疑!但进一步询问王运生,却发现他前言不搭后语,破绽百出,王运生说自腊月初六以来就没有见过王庆福,但有人见他在腊月初八傍晚和王庆福一同从镇上返回,并带来曾经为他俩施工的瓦工,这个瓦工正是曾照山,他们径直来到猪场,其中,王庆福手里还拧着一瓶白酒。

于是,警察对猪场进行了细致的堪察,果然,室内墙上虽经清洗,依旧残留着血迹,卧室的墙上更是血迹斑斑,并呈放射状分布。经送检,两处血迹分别是两个人留下,其中一个是曾照山的,别一个极有可能就是王庆福的。出于对杀人的极大恐惧,没等警察细审,王运生这个恶魔便合盘托出!

腊月初八下午,二人一同来到镇上,向人打听春节后进种猪的渠道,不料碰见曾照山,想躲闪己经来不及,原来二人尚欠曾照山近万元施工款,虽多次讨要一直没有结果,这次偶然碰上曾照山也不免提及。二人低语几句后,王庆福告诉曾照山,钱己备好,正准备近日送去,既然来了,索性夜里喝一杯,再拿钱回去不迟。曾照山一阵欣喜,大大方方地割了一块肉,又买了一些点心及一条香烟,打发自己的狗子先回去,高高兴兴地随二人来到猪场。

谁知,酒还没有喝完,王庆福一斧头砸了下来,可怜曾照山惨遭毒手!二人掏出曾照山下午在镇上取的一千五百元钱,用化肥袋包着还在流血的头,扯下一块塑料布,裹着尸体,匆匆埋在废弃的菜窖里!埋完尸体,己近半夜,头脑简单的王庆福倒头便睡,谁知,这一睡再也没有起来!原来,王运生归来不禁后怕,悔不该听了王庆福的话,再说,谁也保不准这个夯货以后不在外面说!他越想越怕,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拿起砍曾照山的斧头朝王庆福挥去!并将尚有余温的尸体埋在屋后的排水沟里,第二天下午又去购买一袋水泥,在埋尸的地方改为出水口,用水泥砌了个结实,谁料想,这么快就案发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同时,人们也为那条灵性的义犬深深地感动,没有它,主人的冤魂不知道还要游荡多久!

“8·27昆山反杀案”中,宝马男肆意挑衅,持刀行凶;单车男绝地反击,抢过尖刀反杀宝马男。警方经过缜密侦查,认真考量,最终宣布单车男属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当场释放。

说它是“大案”,因为这场震惊全民的冲突,引发网民山呼海啸般的讨论。舆论普遍认为它是我国真正落实“正当防卫”司法实践的里程碑,应该载入司法史册,并成为未来司法标杆。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曾被写入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酒后滋事引发争端,忍无可忍反杀恶男

2018年8月27日晚上21时35分,同往常一样,昆山某酒店员工余海下班后骑着单车回家,只需经过几个红绿灯,他就可以回到自己的蜗居。

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几十秒后,他将经历一生中最刻骨铭心的10多分钟,命运差点发生翻天覆地的转变。

余海在路口非机动车道等红绿灯时,一辆宝马车呼啸而来,突然并入非机动车道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一穿白色体恤男子,说余海蹭到他的车了。

余海认为自己停在那里没有移动,就和他理论了两句。宝马车上又下来一位女子,也觉得两车并没有发生擦碰,就将于海的单车搬到路边,劝了白色体恤男子——事态基本平息下来。

可这时,宝马车驾驶位车门突然打开,一位身穿灰色衣服,胳膊满是纹身的男人冲了出来,对着余海一阵拳打脚踢。余海连连躲避,可纹身男不依不饶,白色体恤男也加入厮打,余海见势不妙,就开始还击。

看到余海胆敢还手,纹身男转身向宝马车走去。余海以为他不打了,谁知他竟然从车里拎出一把长刀来。余海大惊,吓得不敢动了,纹身男用刀连续击打他的身体,刀背劈在他的脖颈时,于海一下子蒙了,心里非常恐惧。

而纹身男用力过猛,刀突然甩掉在地上。余海赶紧抢先一步,捡刀在手,对着纹身男腹部刺了一刀,纹身男滑倒在地,起身后,余海又一刀劈在他的胸部,短短七秒内,于海像疯了一样刺出5刀。

有哪些“看上去不起眼,没想到是大案”的案件?-第1张图片-赞晨新材料

纹身男抵不住,向宝马车跑去,余海紧追着砍出两刀,但没砍中。随后,纹身男倒在路边绿化带内。余海害怕他打电话叫人来,转身从宝马车里拿出他的手机装在口袋里。后在警方到现场后将刀和手机交给了警察。

警方迅速将纹身男和余海送到医院抢救。一个小时后,这位名叫李龙的纹身男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法医鉴定,死因为失血性休克,于海没有生命危险。

二、舆论沸腾支持单车男,四个理由判正当防卫

当晚,现场视频流出,一夜之间成为热点事件,网络民意呈一边倒趋势。

在某媒体发起的投票中,有40多万人认为当时情势危急,“反杀”系“正当防卫”;有 5万人认为单车男防卫过当,后来“追杀”超过防卫限度,仅有4千人认为单车男故意伤害,涉嫌刑事犯罪。

案发第5天,该案一锤定音。警方发布通告称,余海行为属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当场释放。

警方为何认定余海行为属正当防卫?

1. 纹身男李龙挑起争端,有错在先。

李龙当晚属醉酒驾驶(警方检测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且违规驶入非机动车道。在争执初步平息后,又强行挑衅,对余海由拳打脚踢发展到持刀击打,使不法侵害步步升级。

2. 余海确实面临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危险。

纹身男李龙所持砍刀是尖角双面开刃,刀身长43厘米,宽5厘米,属管制刀具;他持刀连续击打余海身体要害部位,严重危及余海生命;砍刀落地时,他上前抢夺,意在继续行凶。这个过程中,余海的生命安全时刻承受着重大危险,当他受伤起身跑向曾放置砍刀的汽车时,余海无法判断他是否再从车内取出其它“凶器”,继续追砍仍属继续防卫。

3. 余海反杀对方属情急之下正常反应,符合特殊防卫要求。

余海抢刀后,7秒内连续还击李龙5刀,击杀李龙,表面看似乎反应过大,后果严重,但刑法规定,面对严重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没有防卫限度限制。而余海抢刀反击行为,属于处境凶险下的正常反应,不能苛求他精准控制用刀的力量和部位。

4. 防卫者在刑法中享有优先保护地位。

“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司法机关在考量案件时应充分考虑防卫者面临的突发紧急情况,保护防卫者的合法权益,来确立良好的社会导向。如果一味地强调防卫造成的后果,继而给予防卫者以刑事处罚,可能会造成受害者投鼠忌器,不敢大胆行使正当防卫权力,反而等同变相纵容作恶者。

三、被反杀者劣迹斑斑,悲催结局警醒世人

该案宝马纹身男李龙,外号“龙哥”,老家甘肃,殁年36岁。

从有关法律文书来看,“龙哥”短短的一生,从19岁起,不是在监狱里服刑,就是在犯罪,或者在去犯罪的路上。

2001年7月,因盗窃罪判刑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因斗殴被拘留五日。

2007年3月,因敲诈勒索罪判刑九个月。

2009年5月,因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弄三年。

2013年7月19日,因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弄两年两个月。

成年后的短短16年里,他5次坐牢,刑期累计10年5个月。

可以看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犯罪性质越发恶劣凶狠,社会危害程度越来越大。

直到2018年8月27日晚,他的一生以一种可悲的方式收场,“龙哥”的故事终成世人笑料。

他一生中唯一的亮点是,2018年3月,因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获贩毒嫌疑人,荣获昆山有关部门颁发的见义勇为证书,并获奖励500元。

光头纹身、蛮横滋事、持刀行凶、醉驾宝马车、帮人讨债要债、无证典当行、……“龙哥”留给世人的印象,恰恰符合普通民众对一些社会“狠人”的普遍刻画。

他被反杀后,网上一片叫好声。这些声音里蕴含了公众对生活中横行霸道者的极度憎恶,对仍然存在的社会不安全因素的焦虑,更饱含着民众期待邪不压正、惩恶扬善的朴素情感。

人在江湖,岂能处处刀光剑影;斗狠斗气,毕竟难抵社会正气!

这个案件以作恶者被反杀,受害者被释放为结局,相信对社会上少数为非作歹、坑害善良的狠人、恶人以严厉警告——天不藏奸,作恶多端必自毙!

一宠物狗将路边开五金店的老板咬了一口,没想到就是这简单的一口,最后竟然造成了两条人命!

路边遛狗,却不想小狗咬了门外抽烟的老板,双方发生了争执。

事情‬发生在‬2012年‬中旬‬,当时‬我‬还在‬南方‬某‬城市‬学习‬美术‬,事情‬发生‬地‬与‬我‬当时‬的‬画室‬仅仅‬相隔‬50米‬。

那是‬一天‬中午‬11点‬左右‬,市民‬吴‬丽‬(化‬名‬)带着‬一条‬小狗在‬街边‬辅道‬行走‬,恰巧‬,旁边‬五金‬店‬的‬老板‬‬王‬城‬(化‬名‬)架着‬腿‬在‬路边‬抽烟‬,本无‬纠葛‬的两个人‬,就这样‬产生了‬联系‬!

突然‬,吴‬丽‬的‬小狗‬猛‬的‬‬向前‬冲‬王城‬腿上‬狠狠‬的咬了‬一口‬,王‬城‬一时‬吃痛‬,一脚‬将‬小狗‬踢飞了‬几‬米‬远‬。

吴‬丽‬心疼‬的抱‬起‬小狗‬,张口‬就‬冲‬王‬城‬辱‬骂‬了‬起来‬,王城‬憋了‬一肚子‬委屈‬,明明‬是‬她‬的‬狗‬咬人‬在前‬,怎么‬还敢‬骂‬起‬他‬来了‬!越想‬越‬气‬,王城‬就‬与‬吴‬丽‬争执‬了起来‬……

争论‬升级‬,不断‬地挑衅‬,最终‬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局面‬。

王城‬心里‬虽然‬气‬,碍于‬对方‬是‬女人‬,也‬就‬没‬多做‬纠缠‬,只要求‬带他‬去‬医院‬注射‬狂犬疫苗‬,此事‬就算‬了‬了‬!

哪知吴丽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继续辱骂着王城,旁边人围观的人实在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吴丽,她这才不情愿的闭上了嘴,但对于注射狂犬疫苗的费用,她只愿支付100元,其它一概不管。

本身就受了委屈的王城,此时彻底愤怒了了,冲进店内拿出一个大铁锤,对着吴丽就说道:“今日,你带我去注射了疫苗,支付了后续费用,此事我们就此作罢!但如果你还不知悔改,蛮不讲理的辱骂我的话,我今天一锤子将你锤死!”

然而吴丽一听这话,反而不屑的笑了起来,伸出头向王城挑衅道:“你来,你冲我头上锤!你敢吗?你有这个种吗?不锤你就是我孙子。”说完还很不屑的冲地上吐了口口水。

本就隐忍的王城,在吴丽一次又一次的挑衅下,再也克制不住,冲着吴丽的头部就抡起了锤头……

最终,吴丽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王城也因为自己的冲动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王城不知道自己锤了多少下,等他清醒过来时,吴丽已然躺在地上不再动弹,现场也是一片狼藉。

王城木然的掏出一支烟点了起来,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掏出手机,自己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很快赶了过来,将王城铐了起来,带离了现场。

王城走的时候,低下了头,流下了泪水,估计现在,他也很后悔吧!

后来,王城被送上了法庭,由于犯下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恶劣,影响甚大,最终被判处了死刑。

事件‬观后感‬:

遛狗‬要‬牵‬狗绳‬,防止‬小狗‬失控‬咬伤‬别人‬,从而‬造成‬纠纷‬。

在‬由于‬自己‬的‬失误‬给别人‬造成‬伤害时‬,一定要‬及时‬的‬道歉‬,并且‬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切不可‬蛮不讲理‬,撒泼耍横‬!

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生活中‬,我们‬要‬克制住‬自己的‬脾气‬,不要‬让‬愤怒‬冲昏了‬头脑‬,保持‬平常心‬正确的‬看待‬每一个‬问题‬,每一件‬事情‬,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写在最后:这‬本是‬一件‬小事‬,吴‬丽‬只要‬不‬那么‬蛮横‬无理‬,主动‬承认‬错误‬,主动‬承担‬王城‬的‬注射‬疫苗‬的‬费用‬,这件事‬,最终‬也就‬和平‬的‬解决了‬。

反观‬王城‬,如果‬再‬稍微‬的‬克制‬一下‬自己‬的‬脾气‬,也就‬不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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